1月30日上午10時,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重慶市北部新區(qū)地稅局人和契稅征收點申報入庫,購房者購房建筑面積為202.73平方米,剔除免稅面積后征收房產稅6154.83元。
該筆稅款產生于某高檔社區(qū)二手房轉讓,住宅類型為花園洋房,建筑面積202.73平方米,交易單價13071.57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價2倍,即9941元/平方米,屬于應稅住房。
記者從當地消息人士處獲悉,該高檔房為龍湖集團開發(fā)的“江與城”項目,是一套4室3廳3衛(wèi)的花園洋房。前往契稅征收點繳納該市第一筆房產稅稅款的,是一個看起來20多歲的年輕人。不過有關該購房者的其他信息不詳。
目前北部新區(qū)公布的信息沒有披露該市首筆房產稅的其他細節(jié),不過當地稅務部門計劃在1月31日上午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首筆房產稅的細節(jié)性內容。
該市的房產稅征收政策規(guī)定,“房產稅稅率采取分檔稅率:一是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qū)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二是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目前還無法確認該市首筆房產稅應稅金額的具體計算方法。
由于購房者系新購高檔住房,因此按當地房產稅征收實施細則獲得了100平方米免稅面積的豁免,但即使按照102.73平方米的建筑面積乘以房屋單價13071.57元/平方米,再乘以0.5%的該檔房產稅稅率,結果應為6714.21元。目前還無法確認根據當地公布的公式計算出的結果,與實際繳稅額之間產生差異的原因在何處。
根據當地的房產稅政策,今后此房屋的業(yè)主每年將繳納房產稅,且初期的房產稅按照交易價格計算,3~5年后,當地的房產稅將按評估價格計算——如果房價上漲,則其所繳納的房產稅也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