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一則消息受到廣泛關注:美國百余名富翁致信奧巴馬,要求國家向他們多征稅。而在中國,個人“稅感”沉重今年以來一直是一個沒有間斷的話題,2011年也被戲稱為“稅感”之年。
2011年,增增減減的調控手法不斷。其中最受關注的“加稅”舉措,無疑是房產稅試點的啟動和資源稅改革的全國鋪開。
專家指出,國內個人所得稅等直接稅比重并不高,主要還是以流轉稅為主,但流轉稅的繳納可能最終反映在物價上,個人在購買商品或享受服務時實際上承擔了一部分間接稅。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說,譬如購買一輛20萬元的車,購車者事實上承擔了相當于車價40%左右的稅,這還不包括在使用過程中承擔的燃油消費稅;而消費煙、化妝品等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個人承擔的稅可能更重。[編注: 在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看來,未來稅制調整的一個大致方向,就是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目前,間接稅性質的流轉稅(包括增值稅、營業(yè)稅和消費稅)占中國稅收總額的70%以上,而直接稅性質的所得稅占比不足30%.未來稅制體系格局的調整上,多體現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杠桿功能,讓收入分配改革在稅改中“破題”。]
來自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1年前三季度,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1292.18億元,同比增長27.4%;2010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7320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3%.稅收收入的連年增長,“稅感”的日益沉重,為結構性減稅措施的不斷出臺拉開大幕。
2011年9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開始實施,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根據測算,全國的個稅收入全年或將減收1600億元。而這僅僅是為個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減稅的第一步,要實現個人所得稅“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則尚需要有很多配套政策。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指出,現在免征額的提高、稅率結構的調整,都是在分類稅制下的完善,長遠來看,還是要像“十二五”規(guī)劃建議中提到的那樣,“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要根據家庭總收入對其進行綜合考量,以家庭為單位設定征收標準會使國內個稅征收更平衡、更公平。
在國內個稅征收過程中,工資薪金所得是最容易征收的部分,也是最不易逃避的部分;而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卻來自于股息紅利、房地產等財產轉讓所得、拍賣等各種財產性收入。上海交通大學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汪蔚青表示,由于財產登記制度不夠完善、信息共享系統(tǒng)建設不夠健全,再加上很多交易直接通過現金完成,稅收征收過程中難免出現遺漏,產生“灰色地帶”,甚至一度使得中國個稅成為“工資稅”。
專家指出,長遠來看,在世界各國通行、主要針對富人征收的財產稅,在中國還是一個“空白”之地,未來這塊空白必須彌補,而貧富差距不斷拉大的今日,贈予稅、遺產稅等的征收也是防止社會財富過于向少數人群集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撰文指出,如今的窘境是:無論增稅還是減稅,涉及的幾乎都是“大眾稅”,都是全體納稅人一起來。要增,大家一起增;要減,大家一起減。這就意味著,在當前的尚無主要針對高收入者征收的稅種的中國,讓富人多納稅的通道是基本上不存在的。負有為中國市場經濟立法之責的制度設計者們,該是考慮為富人多納稅開鑿制度通道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