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國稅局了解到,近日內蒙古大幅度上調了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的增值稅起征點確定為: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萬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最大限度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稅收扶持力度。
據測算,內蒙古此次按最高限設定增值稅起征點,大大降低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對促進內蒙古個體經濟發(fā)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將發(fā)揮積極作用。2011年內蒙古國稅系統(tǒng)管轄個體工商戶達到33.03萬戶,未達原增值稅起征點的19.1萬戶,超過原起征點納稅的個體工商戶近14萬戶。起征點調整后,內蒙古將有12萬個體工商戶受益,惠及36萬人口,免征增值稅額6.3億元。
在政策調整期間,自治區(qū)國稅局一方面及時調整信息系統(tǒng),密切關注政策變化對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影響。另一方面,加大對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工作的宣傳,做好解釋和輔導工作,加強內外培訓,從代開發(fā)票管理、納稅申報辦理等方面,制定實施落實政策調整的操作規(guī)程辦法,規(guī)范工作流程,確保稅收優(yōu)惠政策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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