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qū)下達農村中小學補助資金8313萬元
2011-01-17 18:06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
打印 |
收藏 |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從2010年起將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100元的要求,自治區(qū)財政廳日前下達2010年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提標補助資金8313萬元,其中自治區(qū)財政承擔1249萬元。提標后,我區(qū)農村年人均達到小學400元、初中600元。同時,為解決農村小學教學點運轉困難等問題,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
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標補助資金和農村小學教學點公用經費補助資金,重點用于以下幾方面:一是保障農村小學教學點和規(guī)模較小學校正常運轉;二是彌補因煤價上漲等原因導致學校冬季取暖經費的缺口;三是購置推進循環(huán)使用教科書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儲等設備;四是改善飲水困難地區(qū)的師生飲水條件;五是彌補寄宿制學校住宿費取消后學校運轉經費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