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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商業(yè)企業(yè)促銷是否存在避稅問題

2008-1-28 11:48  【 】【打印】【我要糾錯

  問:目前很多商場和餐館普遍存在買100返50或吃100返30等促銷方式,有人指出企業(yè)采用這種方式的另一個目的是為了避稅,請問這種促銷方式是否能讓企業(yè)少納稅

  答: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4條第8款,“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應該視同銷售,禮券銷售應作為“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將銷售額計入銷售收入,計提銷項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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