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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證注銷需哪些手續(xù)

2008-6-24 9:46 河南國稅 【 】【打印】【我要糾錯

  咨詢描述:增值稅一般納稅稅務證注銷需要哪些手續(xù)?

  解答內容:您好。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guī)定:納稅人發(fā)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規(guī)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fā)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xù)。 同時根據相關業(yè)務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辦理注銷手續(x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證明文件和資料:

  1、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一式一份);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3、《發(fā)票領購簿》和空白發(fā)票;

  4、總機構注銷的,提交分支機構的《注銷稅務登記通知書》(一式一份);

  5、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吊銷決定(一式一份)。

  6、一般納稅人注銷的,收繳金稅“兩卡一器”(即:IC卡、金稅卡、讀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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