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勞務報酬所得籌劃
雖然勞務報酬適用的是20%的比例稅率,但由于對于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實行加成征收,實際相當于適用三級超額累進稅率,故一次收入數(shù)額越大,其適用的稅率就越高;因此勞務報酬所得籌劃方法的一般思路就是,通過增加費用開支盡量減少應納稅所得額?;蛘咄ㄟ^延遲收入、平分收入等方法,將每次的勞務報酬所得安排在較低稅率的范圍內。
(一)分項申報納稅籌劃法
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減除一定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總共列舉了28種形式的勞務報酬所得,對于這些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這里的同一項目是指勞務報酬所得列舉具體勞務項目中的某一單項。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分別減除費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明白并充分利用這一點。
例如,納稅人胡某2000年8月分別給幾家公司提供勞務,同時取得多項收入:給某設計院設計了一套工程圖紙,獲得設計費1萬元;給某外資企業(yè)當15天兼職翻譯,獲得1.5萬元的翻譯報酬;給某民營企業(yè)提供技術幫助,獲得該企業(yè)的2萬元報酬。
如果該納稅人不懂稅法,將各項所得綜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款,則其:
應納稅所得額=(10000+15000+20000)×(1-20%)=36000(元)
應納稅額=36000×30%-2000=8800(元)
如果分項申報,分項計算,則可節(jié)省大塊稅收,計算如下,
設計費應納稅額=10000×(1-20%)×20%=1600(元)
翻譯費應納稅額=15000×(1-20%)×20%=2400(元)
技術服務費應納稅額=20000×(1-20%)×20%=3200(元)
總計應納稅額=1600+2400+3200=7200(元)
通過分項目分別申報納稅,就可以少納“冤枉稅”1600元。
(二)增加支付次數(shù)籌劃法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對于同一項目取得連續(xù)性收入的,以每一月的收入為一次。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某些行業(yè)收入的獲得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即在某個時期收入可能較多,而在另一些時期收入可能會很少甚至沒有收入。這樣就有可能在收入較多時適用較高的稅率,而在收入較少時適用較低稅率,甚至可能達不到基本的抵扣額,結果造成總體稅負較高。
其實,這時候納稅人只要進行一些很簡單的籌劃活動,就可能會獲取較好的節(jié)稅效果。即納稅人和支付勞務報酬的業(yè)主商議,把本應該短期內支付的勞務費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支付使該勞務報酬的支付每月比較平均,從而使得該項所得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同時,這種支付方式也使得業(yè)主用不著一次性支付較高費用,減輕了其經(jīng)濟負擔,相信業(yè)主也會比較樂意去做。
例如,張某為某企業(yè)職工,業(yè)余自學通過考試獲得了注冊會計師資格,和某會計師事務所商定每年年終到該事務所兼職三個月,(由于會計業(yè)務的特殊性,到年底會計業(yè)務特別多平時則很少)。年底三個月可能會得到12000元勞務報酬。
如果張某和該事務所按實際工作期限簽約,則張某應納稅額的計算如下:
月應納稅額=4000×(1-20%)×20%=640(元)
總共應納稅額=640×3=1920(元)
如果張某和該會計師事務所商定,年終的勞務費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每月支付1000元。則:
月應納稅額=(1000-800)×20%=40(元)
總計應納稅額=40×12=480(元)
這就是說經(jīng)過籌劃,張某可以少繳稅款1440元。
(三)費用轉移籌劃法
為他人提供勞務以取得報酬的個人,可以考慮由對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費用改由對方提供,以達到規(guī)避個人所得稅的目的。下列方式可以考慮:由對方提供餐飲服務,報銷交通開銷,提供住宿,提供辦公用具,安排實驗設備等。這樣就等于擴大了費用開支,相應地則降低了自己的勞務報酬總額,從而使得該項勞務報酬所得適用較低的稅率或扣除超過20%的費用。這些日常開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由個人自己負擔就不能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由對方提供則能夠扣除,這樣做雖減少了名義報酬額,但實際收益卻會有所增加。
也可采取由被服務方提供一定服務節(jié)稅。比如,由被服務一方向提供勞務服務一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務,就等于擴大了提供勞務方的費用開支,降低了勞務報酬總額,從而使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保持在較低的納稅水平上,如此亦能達到節(jié)省稅款的目的。
例:王某系某機械廠電焊工,他為本市軸承廠某車間電焊框架,取得勞務報酬收入8000元。雙方商定,軸承廠不全部直接支付王某現(xiàn)金,而是通過替王某支付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從而減少了王某的現(xiàn)金收入,降低了王某的稅收負擔。
(一)分項申報納稅籌劃法
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減除一定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總共列舉了28種形式的勞務報酬所得,對于這些所得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xù)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這里的同一項目是指勞務報酬所得列舉具體勞務項目中的某一單項。個人兼有不同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當分別減除費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明白并充分利用這一點。
例如,納稅人胡某2000年8月分別給幾家公司提供勞務,同時取得多項收入:給某設計院設計了一套工程圖紙,獲得設計費1萬元;給某外資企業(yè)當15天兼職翻譯,獲得1.5萬元的翻譯報酬;給某民營企業(yè)提供技術幫助,獲得該企業(yè)的2萬元報酬。
如果該納稅人不懂稅法,將各項所得綜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款,則其:
應納稅所得額=(10000+15000+20000)×(1-20%)=36000(元)
應納稅額=36000×30%-2000=8800(元)
如果分項申報,分項計算,則可節(jié)省大塊稅收,計算如下,
設計費應納稅額=10000×(1-20%)×20%=1600(元)
翻譯費應納稅額=15000×(1-20%)×20%=2400(元)
技術服務費應納稅額=20000×(1-20%)×20%=3200(元)
總計應納稅額=1600+2400+3200=7200(元)
通過分項目分別申報納稅,就可以少納“冤枉稅”1600元。
(二)增加支付次數(shù)籌劃法
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對于同一項目取得連續(xù)性收入的,以每一月的收入為一次。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種種原因,某些行業(yè)收入的獲得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即在某個時期收入可能較多,而在另一些時期收入可能會很少甚至沒有收入。這樣就有可能在收入較多時適用較高的稅率,而在收入較少時適用較低稅率,甚至可能達不到基本的抵扣額,結果造成總體稅負較高。
其實,這時候納稅人只要進行一些很簡單的籌劃活動,就可能會獲取較好的節(jié)稅效果。即納稅人和支付勞務報酬的業(yè)主商議,把本應該短期內支付的勞務費在一個較長時期內支付使該勞務報酬的支付每月比較平均,從而使得該項所得可以適用較低的稅率。同時,這種支付方式也使得業(yè)主用不著一次性支付較高費用,減輕了其經(jīng)濟負擔,相信業(yè)主也會比較樂意去做。
例如,張某為某企業(yè)職工,業(yè)余自學通過考試獲得了注冊會計師資格,和某會計師事務所商定每年年終到該事務所兼職三個月,(由于會計業(yè)務的特殊性,到年底會計業(yè)務特別多平時則很少)。年底三個月可能會得到12000元勞務報酬。
如果張某和該事務所按實際工作期限簽約,則張某應納稅額的計算如下:
月應納稅額=4000×(1-20%)×20%=640(元)
總共應納稅額=640×3=1920(元)
如果張某和該會計師事務所商定,年終的勞務費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每月支付1000元。則:
月應納稅額=(1000-800)×20%=40(元)
總計應納稅額=40×12=480(元)
這就是說經(jīng)過籌劃,張某可以少繳稅款1440元。
(三)費用轉移籌劃法
為他人提供勞務以取得報酬的個人,可以考慮由對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費用改由對方提供,以達到規(guī)避個人所得稅的目的。下列方式可以考慮:由對方提供餐飲服務,報銷交通開銷,提供住宿,提供辦公用具,安排實驗設備等。這樣就等于擴大了費用開支,相應地則降低了自己的勞務報酬總額,從而使得該項勞務報酬所得適用較低的稅率或扣除超過20%的費用。這些日常開支是不可避免的,如果由個人自己負擔就不能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由對方提供則能夠扣除,這樣做雖減少了名義報酬額,但實際收益卻會有所增加。
也可采取由被服務方提供一定服務節(jié)稅。比如,由被服務一方向提供勞務服務一方提供伙食、交通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務,就等于擴大了提供勞務方的費用開支,降低了勞務報酬總額,從而使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保持在較低的納稅水平上,如此亦能達到節(jié)省稅款的目的。
例:王某系某機械廠電焊工,他為本市軸承廠某車間電焊框架,取得勞務報酬收入8000元。雙方商定,軸承廠不全部直接支付王某現(xiàn)金,而是通過替王某支付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等,從而減少了王某的現(xiàn)金收入,降低了王某的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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