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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運費是否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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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09:21:37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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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不屬于價外費用:承運部門的運費發(fā)票開具給購貨方的;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貨方的。因此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代墊運費不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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