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yè)可以享受兩檔優(yōu)惠稅率?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企業(yè),暫減按18%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企業(yè),暫減按27%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凡符合以上政策的企業(yè),季度預繳或開業(yè)不滿1年的應將實際所得換算成全年所得,然后對照適用稅率繳納所得稅。計算所得稅時應按全額累進稅率計算,不得分段計算。例:某企業(yè)年應納稅所得額9萬元,適用稅率為27%,按下列公式計算得出: 9萬元*27%=2.43萬元 該企業(yè)應繳所得稅2.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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