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減免的類型有哪幾種

來源: 編輯: 2004/03/09 16:21:03 字體:
    我國的關稅減免共有3種類型:一是法定減免;二是特定減免;三是臨時減免。

    法定減免,是指依照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的規(guī)定,對列舉的課稅對象給予的關稅減免。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下列貨物,經海關審查無訛,可以免稅:

    ①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

    ②無商業(yè)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③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④進出境運輸工具裝卸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口貨物,海關可以酌情減免關稅:

    ①在境外運輸途中或者起卸時,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

    ②起卸后海關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

    ③海關查驗時已經破漏、損壞或者腐爛,經證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3)為境外廠商加工、裝配成品和為制造外銷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輔料、零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件,海關按照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shù)量免征進口關稅;或者對進口料、件先征進口關稅,再按照實際加工出口的成品數(shù)量予以退稅。

    (4)經海關核準暫時進境或者暫時出境并在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的貨樣、展覽品、施工機械、工程車輛、工程船舶、供安裝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和工具、電視或者電影攝制器械、盛裝貨物的容器以及劇團服裝道具,在貨物收發(fā)人向海關繳納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后,準予暫時免征關稅。

    特定減免是指在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所確定的法定減免以外,由國務院或由國務院授權的機關發(fā)布法規(guī)、規(guī)章特別規(guī)定的減免。如對進口科技教育用品和殘疾人專用物品,外國駐華使領館和有關國際機構及其人員所需物品減免關稅等。

    臨時減免,是指在以上兩項減免稅以外,對某個納稅人由于特殊原因臨時給予的減免。為了統(tǒng)一稅法、公平稅負、平等競爭,我國目前已基本上取消了臨時減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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