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附加扣除費是否適用每個人

來源: 編輯: 2007/01/22 13:32:45 字體:

  問:個人所得稅是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減1600元并扣除相關的工資附加后,計算個人所得稅,那么工資附加的扣除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我看到有的規(guī)定說,扣除附加部分的標準是3200元,是嗎?

  答:根據有關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準由國務院規(guī)定。與此同時,對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符合條例規(guī)定的可以附加減除費用條件的,可以在減除16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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