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報關出口后應何時申辦退(免)稅手續(xù)
問:出口貨物報關出口后,應該何時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手續(xù)?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64號)第三條規(guī)定:出口企業(yè)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起90日內,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xù)。逾期不申報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jīng)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者外,不再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申報。
對中標機電產品和外商投資企業(yè)購買國產設備等其他視同出口的貨物,應自購買產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開票之日起90日內,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xù)。
2004年5月31日前報關出口貨物的申報日期,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4]64號)第三條規(guī)定:出口企業(yè)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起90日內,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xù)。逾期不申報的,除另有規(guī)定者和確有特殊原因經(jīng)地市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者外,不再受理該筆出口貨物的退(免)稅申報。
對中標機電產品和外商投資企業(yè)購買國產設備等其他視同出口的貨物,應自購買產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開票之日起90日內,向退稅部門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手續(xù)。
2004年5月31日前報關出口貨物的申報日期,截止到200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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