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臨時銷售怎樣納稅
問:異地臨時銷售怎樣納稅?
答:根據(jù)《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去異地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在外地銷售的收入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外銷出證明和稅務登記證副本而在外地取得的銷售收入,應向銷售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否則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
答:根據(jù)《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去異地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在外地銷售的收入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外銷出證明和稅務登記證副本而在外地取得的銷售收入,應向銷售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否則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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