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臨時銷售怎樣納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quán)所有 嚴禁轉(zhuǎn)載) 編輯: 2003/07/24 08:24:31 字體:
  問:異地臨時銷售怎樣納稅?

  答:根據(jù)《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去異地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jīng)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在外地銷售的收入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持有外銷出證明和稅務登記證副本而在外地取得的銷售收入,應向銷售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否則應回原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補繳稅款。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