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29 00:00 來源:即墨市審計局·孫振吉
一、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的涵義判斷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種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種屬性的思維過程。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則是審計人員為了實現審計目標,依據有關的標準,在審計實踐和感性認識的基礎上,通過自身智力和一系列思維過程,對客觀審計對象和主觀審計行為做出的某種認定、評價和決斷。它包含以下涵義:
1、判斷的主體。專業(yè)判斷是審計人員的一種思維過程和智力活動,獨立的審計人員是專業(yè)判斷的主體。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做出的種種判斷是否準確、全面、深刻,與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工作經歷和自身能力有關,對于同一經濟業(yè)務或被審計事項,資深、經驗豐富的高級審計人員做出的判斷,往往準確于剛剛從業(yè)、缺乏經驗的初級審計人員,良好的專業(yè)判斷能力是一個優(yōu)秀審計人員必備的素質。審計實踐中,審計工作是由不同人員分工協(xié)作共同完成的,因此必須綜合不同審計人員分散的判斷,集思廣益、形成共識,從而得出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
2、判斷的客體。包括兩方面:一是對審計對象的判斷。即在一定的審計范圍內,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其他經濟資料以及這些資料所反映的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做出的判斷;二是對審計人員主觀行為做出的判斷。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必須時刻對自身主觀行為的適當性、有效性做出判斷,不斷調整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和審計方法,糾正自身行為的某些偏差,以確保順利實現審計目標。
3、判斷的標準。判斷客體只有與有關的判斷標準相對照,才能得出判斷的結果,理解和掌握各種判斷標準是做出判斷的基礎和前提,判斷的標準與判斷的內容、判斷的目標緊密相關。判斷被審計事項真實性的標準是客觀實際和事實的真相;判斷被審計事項合法性的標準是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制度;判斷被審計事項效益性的標準是有關的指標、定額、數據、資料;判斷審計人員主觀行為適當性、有效性的標準是有關的準則、規(guī)范、管理。
4、判斷的基礎。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以感性認識和客觀實際為基礎,不是憑空做出的。審計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判斷客體,有計劃地、盡可能地使用自身的感官能力來區(qū)分和感受各種事物和客觀實際,包括對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資料的審查,對財產物資的盤點,對有關問題的查詢、函證,對審計內外環(huán)境、人員行為、內部控制的觀察等等。只有建立在客觀實際和感性認識基礎之上的專業(yè)判斷;其結果才具有可靠性和可信性。
5、判斷的本質。從本質上講,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是審計人員的一種專業(yè)認定、專業(yè)評價和專業(yè)決斷。專業(yè)認定就是審計人員確定的認為或承認,可以是肯定或否定某項事物的存在,也可以是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種屬性,如對某項資產存在與否的認定、對其經濟業(yè)務合法與違法的認定等;專業(yè)評價是審計人員的一種價值衡量和評定,如對內部控制系統(tǒng)健全性的評價、對經濟效益高低的評價、對資金使用合理性的評價等;專業(yè)決斷是審計人員的一種決定和決策,如對審計方案選擇的決斷、對審計證據取舍的決斷等等。
二、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的特征1、獨立性。審計是獨立性的經濟監(jiān)督、評價、鑒證活動,獨立性是審計的靈魂和本質特征。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是整個審計過程的重要部分和重要環(huán)節(jié),必須堅持獨立性原則,審計人員在精神上、實質上必須保持獨立,整個判斷過程不受外界干擾和影響。也只有堅持獨立性原則,專業(yè)判斷的結果才能客觀、公正。
2、目標性。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是緊緊圍繞審計目標進行的,審計目標為專業(yè)判斷確立了基本框架,以幫助審計人員在此框架之內收集充分有力的證據,判斷證明審計對象的本來面目。審計目標是查錯防弊,則審計人員必須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各項財產的完整性做出判斷;審計目標是查證會計報表、提供信用證明,則審計人員必須對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公允性、合規(guī)性、合法性做出判斷;審計目標是考核經營者的業(yè)績和被審計人改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狀況,則審計人員必須對經營活動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和管理活動的有效性、可行性做出判斷。
3、層次性。一般來說,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可分為單項判斷和綜合判斷兩個層次。單項判斷是對審計總體下的不同審計個體和審計事項做出的判斷,比如對某筆經濟業(yè)務賬務處理的正確性做出的判斷、對某項函證的結果做出的判斷等等;綜合判斷是指對審計總體或整個審計對象做出的判斷,比如會計報表審計中對整個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公允性、一貫性做出的判斷。綜合判斷本身包含和依賴于各項單項判斷,沒有各種單項判斷就不可能形成最后的綜合判斷,當然,綜合判斷也為單項判斷指明方向。
4、全程性。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貫穿于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從確定審計對象、制定審計計劃,到確定審計重點、評價內部控制系統(tǒng)、確定抽樣規(guī)模和樣本、收集審計證據、形成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等等,都需要審計人員廣泛運用專業(yè)判斷。整個審計過程可以看成審計人員對審計對象逐步認識、不斷做出判斷的過程。
5、風險性。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畢竟是審計人員的主觀活動,受到判斷主體、判斷客體和審計環(huán)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不可能保持百分之百準確。主觀上,專業(yè)判斷受審計人員智力、經驗、能力、責任心的影響;客觀上,專業(yè)判斷受審計對象的復雜程度、審計內容的廣泛性以及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嚴密性的影響;審計環(huán)境上,專業(yè)判斷受審計組人員構成、工作條件、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配合情況、外界干預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三、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的理論地位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體現了審計人員對判斷客體的認識程度,是聯(lián)系審計對象、感性認識與審計結論、審計意見的一座橋梁。
1、專業(yè)判斷與職業(yè)關注。職業(yè)關注是審計人員在實施合理的審核檢查中,根據實際情況所應始終保持的職業(yè)警覺。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過程中,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yè)關注。首先,必須謹慎判斷。審計人員必須具備所從事職業(yè)的基本知識,并能做出基本的判斷,工作中保證勤勉、謹慎、警覺,認真履行職責;其次,要樹立成本效益原則。職業(yè)關注應保持適度,過度關注和關注不足都不可取,專業(yè)判斷的廣度和深度也要適度,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審計成本;再次,審計人員始終要持一種懷疑的態(tài)度。不能過分相信被審計單位或主管領導,對自己的勝任能力,不能過于自信。
2、專業(yè)判斷與審計風險。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三個基本因素,其中專業(yè)判斷與檢查風險密切聯(lián)系。審計人員任何一個審計方法或審計專業(yè)判斷的失誤,都可能直接導致檢查風險。因此,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務必準確無誤。
3、專業(yè)判斷與審計責任。審計人員做出專業(yè)判斷時,必須樹立審計責任觀念,必須對自己的判斷負責,這種責任包括職業(yè)責任和法律責任兩方面。審計人員做出專業(yè)判斷時,必須緊密圍繞審計目標,在一定的審計范圍內、依據有關的規(guī)范、準則進行,盡量避免判斷失誤。當然,審計人員提供的是一種合理性的意見,而不是承諾或保證,審計責任不能代替會計責任。
4、專業(yè)判斷與審計準則。首先,運用適當的專業(yè)判斷是審計準則對審計人員要求之一。無論是國家審計準則還是獨立審計準則,都要求審計人員在執(zhí)行某些審計業(yè)務時運用適當的專業(yè)判斷,但是,具體如何進行判斷,則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隨著審計工作的發(fā)展和理論研究的深入,對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有關問題的認識會逐步深化;其次,審計人員進行專業(yè)判斷時要依據審計準則。審計準則是審計人員從事審計工作的行為規(guī)范和指南,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要以它為依據。當然,專業(yè)判斷不能僅局限于審計準則,審計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審計人員的審計經驗和應變能力。
四、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的過程和方式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過程可以分為對判斷客體的認識和思維判斷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對判斷客體的認識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是以審計實踐和感性認識為基礎,因此,專業(yè)判斷的前提是充分認識判斷客體。對判斷客體的認識,是審計人員發(fā)揮主觀能動性的重要方面,其本質是客觀反映判斷客體。主要方式有:
1、審閱、核對、計算。審閱是對審計資料的審查和閱讀,從而對資料本身及其反映的經濟活動進行鑒別:核對是檢查有關審計資料之間是否相互符合;計算是在核對、審閱審計資料數據正確、真實的基礎上,采用一定方法重新復算。
2、查詢、函證。查詢是向被審計單位有關知情人或經辦人調查詢問,以了解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情況;函證是發(fā)函給被審計單位的債權、債務人及其他方面人,請求核實往來賬目以及有關財產和余額。
3、觀察、盤點。觀察是通過實地察看來認識客觀實際,觀察的范圍包括對被審計單位內外環(huán)境、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行為以及被審計單位的財產物資;盤點是運用實際盤查的手段來驗證財產物資的賬面記錄與實際存在是否一致。
4、鑒定。鑒定是對書面資料、實物和經濟活動等,由審計人員或邀請有關專業(yè)技術人員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術方法進行鑒別。鑒定的范圍包括:對書面資料真?zhèn)蔚蔫b定,對實物性能、質量和價值的鑒定,以及對工程量的鑒定等。
第二階段:思維判斷在充分認識判斷客體的基礎上,審計人員需要運用思維方法對判斷客體做出判斷,這種思維方法一般包括邏輯思維方法和非邏輯思維方法。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對象從局部的檢查到總體情況的推斷,對報表、賬冊、憑證的層層驗證等等,必須運用科學的邏輯思維方法。同時,審計人員還可充分利用自己的經驗、聯(lián)想、直覺、靈感等做出判斷,與邏輯思維判斷方法相比,這種判斷是一種跳躍性的思維判斷方法,它也具有科學性,一般稱之為非邏輯思維判斷或經驗判斷、本能判斷。
邏輯思維判斷的主要方式有:
1、比較、分類。比較是通過對審計項目資料之間進行比較,據以判斷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和財務報表是否正常,從中找出疑點和確定檢查的重點;分類,即根據對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將對象區(qū)分為不同的種類,而且形成為有一定從屬關系的不同等級的系統(tǒng)的邏輯方法。分類是指將各種審計事項、各種審計證據按其重要程度、證明力的強弱、與審計目標的關系等分門別類。
2、歸納、演繹。審計專業(yè)判斷中的歸納,既包括由單項判斷推出綜合判斷的推理,也包括從有關審計證據中概括出某些帶有共性的問題。審計專業(yè)判斷中的演繹,既包括由綜合判斷推出單項判斷的推理,也包括從普遍性問題出發(fā)認識個別的審計事項。
3、分析。審計專業(yè)判斷中的分析,是分解被審計項目內容,揭示其本質和了解其構成要素的相互關系。一是對賬戶余額或發(fā)生額進行分析;二是借用管理會計及經濟數學等方法,對財務報表及有關問題進行分析。
4、綜合。綜合是在分析的基礎上考察對象的各個組成部分,或要素的相互關系,在思維中重新聯(lián)系起來結合為一個整體,進而考察對象本質或規(guī)律的邏輯方法。審計專業(yè)判斷中的綜合,是指在對各方面、各部分審計對象充分審查、認識,弄清它們的相互關系和實質的基礎上,對審計總體或整個審計對象做出的判斷。
非邏輯思維判斷(經驗判斷、本能判斷)方式主要有:
1、經驗。經驗是由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是實踐和工作的積累,反復積累是經驗的精髓所在。審計經驗體現了審計人員的智力、專門學識、業(yè)務能力、工作經歷和專業(yè)培訓,面對復雜的審計對象,審計人員所采用的審計方法及表達意見的正確與否往往直接依賴于經驗判斷,豐富的審計經驗,可使審計人員從較少的審計證據中準確判斷出事物的本來面目。
2、聯(lián)想。聯(lián)想是事物之間的相互聯(lián)系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因某人或某事而想起其他相關的人或事、因某概念而引起其他相關的概念等等都是聯(lián)想的表現形式。審計判斷過程中,審計人員可以由某一事項聯(lián)想到另一事項或由某類事項聯(lián)想到另一類事項,將這個審計對象聯(lián)系起來,從而及時發(fā)現問題和處理問題。
3、直覺和靈感。直覺是對事物或現象極為敏銳準確的直接判斷及對其內在本質的理解,是未經充分邏輯推理的直觀;靈感是指對于曾經反復探索而不得其解的問題,因受某種偶然因素的激發(fā),突如其來地使問題得到澄清和解決的頓悟過程。審計專業(yè)判斷中的直覺和靈感,是在已經獲得的知識、經驗、客觀事實的基礎上產生的,不是審計人員的個人成見和主觀臆測。
五、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在審計實踐中的運用1、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的制定。審計工作開始之前,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審計計劃和審計方案。審計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實地了解、調閱有關資料、與有關方面進行溝通等的基礎上,應對被審計單位的可信性和基本情況做出判斷。同時,審計人員要對審計重要性和審計風險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中,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經驗并綜合各種因素,對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斷,并充分認識各種風險,形成初步的審計策略。
2、審計證據的收集、評價和整理。首先,審計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對審計證據收集的方法、范圍、重點做出判斷和決定。其次,要運用專業(yè)判斷,確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和適當。判斷審計證據是否充分,就是在考慮審計風險、審計項目重要程度、審計人員經驗、審計證據成本等因素的前提下,認定審計證據的數量能否足以證明和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判斷審計證據是否適當,就是認定所收集的審計證據是否與審計目標相關聯(lián),并如實反映客觀事實。再次,審計人員要運用專業(yè)判斷,對審計證據進行取舍、鑒別、評價、綜合,并排除偽證。
3、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評審。內部控制系統(tǒng)評審過程中,專業(yè)判斷得以廣泛運用。內部控制系統(tǒng)初評時,審計人員要對內部控制系統(tǒng)的健全性和合理性做出判斷,即分析、評價內部控制的強點和弱點以及內部控制布局、關鍵控制點、職能分工等是否合理;符合性測試時,審計人員要判明各項控制措施是否真實存在并得到貫徹執(zhí)行,同時,要運用專業(yè)判斷確定符合性測試的數量和方法:內部控制系統(tǒng)總評時,審計人員要對控制系統(tǒng)的風險水平做出判斷,并據此確定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
4、抽樣審計。抽樣審計是通過樣本的審查確定樣本的性質來推斷總體的相應性質。判斷抽樣方式下,審計人員主要根據自身的理論修養(yǎng)、工作經驗和判斷能力,抽取某些具有代表性或典型的業(yè)務或項目作為樣本審查并進行審計推斷。當然,判斷抽樣過程中必須堅持實踐過程中形成的某些原則,如重要的、金額大的、容易出錯的項目都要審查等;統(tǒng)計抽樣方式下,由于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需要運用審計人員專業(yè)判斷加以解決,如抽樣方式選擇、抽樣總體的確定、樣本的設計、選樣方法的確定、對抽樣結果的評價等等。
5、分析性復核。分析性復核是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審計初始,審計人員要進一步了解分析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情況,判斷潛在的審計風險;審計實施階段,分析性復核直接作為實質性測試程序時,要運用專業(yè)判斷,綜合考慮分析目標、分析性復核結果的可信性、信息的相關性等因素,合理確定該程序的運用方式及程度;審計報告階段,審計人員應當用分析結論去印證實施其他審計程序所得出的結論,判斷是否需要追加另外的審計程序,同時,要對分析性復核結果的可信賴程度、內部控制有效性等進行判斷。
6、形成審計結論、發(fā)表審計意見。首先,審計人員要選擇適當的審計依據和審計評價標準對審計客體進行衡量,但是,采用哪些審計依據和評價標準,審計人員需要運用專業(yè)判斷;其次,審計人員對于重要性的決策、對于各項單項判斷的匯總、綜合、取舍、對于形成審計結論和選擇審計意見類型等等,都需要運用大量的專業(yè)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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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8日
活動性質:在線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