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底,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針對即將執(zhí)行的設備采購計劃,決定在全委范圍內實行集中采購。半年后,國家正式出臺了《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在委領導班子成員的全力支持、各職能部門的配合和采購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做到了以合理偏低的價格,購入了質量優(yōu)良和售后服務到位的商品,節(jié)約了大量資金,取得了較好的成績。2000年初,松遼委出臺了《松遼委關于實行集中采購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將集中采購方式作為內部制度明確下來,初步實現了資產采購管理從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
一、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采購主體
參與集中采購工作的職能部門包括:采購執(zhí)行機關、商品最終用戶、國有資產監(jiān)管部門、計劃部門、單位決策機構。
采購執(zhí)行機關:單位內部的采購機關,是指按照采購任務,負責對外聯(lián)絡、組織招標、詢價、草擬合同等日常采購業(yè)務的采購組或采購部門。
商品最終用戶:采購的目的是實現所購商品的使用價值,直接服務于用戶。因此,采購設備、材料,用戶參與是必要的。以設備采購為例,用戶參與的工作范圍包括:確定擬購商品名稱、型號,合理否定采購執(zhí)行部門購貨價款及其選擇的供應商,設備到貨驗收等。
財務及國有資產監(jiān)管部門:財務部門在集中采購工作中,參與管理和控制的工作環(huán)節(jié)涉及計劃、預算、審簽、記錄、付款等。國有資產監(jiān)管部門主要參與設備的采購、驗收、登記固定資產賬目和卡片。
計劃部門:如果采購中的資金需要通過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解決,采購的范圍要在國家計劃所列項目之中,全部采購內容應當通過計劃部門逐級履行計劃審批程序。
單位決策機構:單位決策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確定單位年度購置需求計劃、審批落實了資金來源的采購預算。決策機構中,由分管采購工作的領導代表決策機關行使審批權。
二、體現健全內部控制機制的工作環(huán)節(jié)
計劃管理:集中采購工作應當建立在計劃管理基礎之上。購買商品所使用的資金是事業(yè)單位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單位都應當在一個會計核算年度之初,根據本單位開展各項工作需要,采取適當方式,確定本年購置需求。年度內,根據各項資金到位情況,陸續(xù)發(fā)布采購執(zhí)行計劃,交采購部門執(zhí)行。
預算控制:預算控制是指經由財務部門落實了資金來源的計劃采購項目,先由資產監(jiān)管部門制定采購預算,經采購主管領導審批后,由采購部門執(zhí)行的過程。由資產監(jiān)管部門來制定采購預算是對采購執(zhí)行機關的事前監(jiān)督。一般情況下,采購執(zhí)行部門的采購單價不應高于預算單價。
履行審批程序:在計劃、預算、采購執(zhí)行、付款等4個工作階段,要履行必要的審批程序。在計劃階段,主要由決策層對資產監(jiān)管部門匯總上報的各單位、部門的采購需求計劃進行審批;在預算階段,主要由分管采購工作的領導,對于資產監(jiān)管部門制定的采購預算進行審批;在采購執(zhí)行階段,商品最終用戶、采購部門、主管領導(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要參與合同的簽訂,包括審閱、修改和簽批。
簽訂合同:價值超過一定額度的采購,要簽訂經濟合同。采購執(zhí)行部門草擬的合同,要按照商品最終用戶審簽、特約(聘)經濟律師審閱、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批的工作順序履行合同審批程序。履行審批程序的文本文件可以稱為“合同批辦單”。
三重驗收:指商品到貨、服務完成后,采購部門、用戶、資產監(jiān)管部門共同進行驗收。
詳細記錄是指國有資產監(jiān)管部門在商品到貨、服務完成后,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固定資產卡片,詳細登記設備名稱、型號、供貨商、價格、產品序列號、使用單位及保管人等。這是固定資產日常維護管理的基礎。設備的維修、升級、盤點、處置需要依照這些基礎資料。
貨到付款:要求商品到貨后,進行驗收,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使用單位驗收合格后,財務部門和資產監(jiān)管部門審核發(fā)票、設備材料驗收單、購銷合同、采購計劃和預算,審核無誤后,由財務部門辦理結算。
集中采購工作自始至終,負責主管采購工作的領導應堅決回避供應商。采購人員通過客觀的選擇、比較,通過和使用單位工作人員的溝通,提出選擇供應商和確定價款的意見,并通過履行合同審簽、審批程序完成采購任務。采購部門內,選擇供應商和確定價款的意見,經集體討論研究做出,任何個人無權單獨做出決定。
集中采購工作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后,貫徹落實是關鍵,如果執(zhí)行得不好,集中采購就會失去意義,分散采購中的問題又將重新出現。因此,集中采購每一個控制環(huán)節(jié)都要求認真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