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清算時用于測算各合伙人每次分配合伙企業(yè)資產時所采用的一種表式。在分次清算方式下,合伙企業(yè)的清算需要一定的時間,在合伙人以外的債權人的債權都已得以清償之后,剩余資產尚未完全變現之前,合伙人可以分得一部分現金。如果合伙人決定在變現所有的資產和確認所有損益之前分配現金,那么,就存在著分配多少現金可以安全地支付給各合伙人的問題。安全付款表不是為了使支付給各合伙人的現金不至于過度,從而避免使分配的現金重新分配而編制的。
編制安全付款表,應當作出以下幾個假設:(1)預計全部可能發(fā)生的負債和費用;(2)假定尚未變現的資產不能變現,即非現金資產的價值為零,相應的損失要按損益比例予以分攤;(3)如某合伙人資本賬戶出現紅字,應視為不能收回該款項,由有資本貸方余額的合伙人分攤損失,即認為合伙人沒有個彌補資本借方余額;(4)將上述項目扣除后的余額方可分配給合伙人。
安全付款表的第一行列示各合伙人的權益,各合伙人的權益等于各合伙人資本余額加上或減去各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的債權或債務;第二行列示未變現的非現金資產的可能損失。為了達到安全付款的目的,這些可能的損失被視為實際的損失,按照損益比例分攤,抵減各合伙人的權益余額;第三行列示或有負債、可能的變現損失和預計清算費用等可能損失,應按照損益分配比例分攤后從各合伙人的權益余額中減去。所有的可能損失都從各合伙人的權益余額中減去以后,有些合伙人的權益賬戶可能出現紅字。這時假設該合伙人無個人財產可供彌補,這些紅字必須以損益分配比例分攤給其他合伙人。因此,第四行列示出現紅字的合伙人可能無法以個人資產償付而帶來的損失,按照損益分配比例分攤給其他合伙人以后,如果又有合伙人的權益賬戶出現了紅字,第四行以后各行繼續(xù)列示出現紅字的權益賬戶的攤銷,直到沒有合伙人的權益賬戶再出現紅字。這時計算出來的合伙人權益賬戶余額就是安全付款額。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付款表只是用來確定每次合伙人的預分金額,并不是合伙人最終實際的分配數額。安全付款表在每次分配時一般均應編制,但當各合伙人的資本比例與損益分配比例一致,而且合伙人沒有向合伙企業(yè)提供貸款時,就沒有必要繼續(xù)編制安全付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