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從“國家秘密”到公開財政預算
從秘密到公開
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市級部門預算之后,11月5日,上海財政局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發(fā)布了一份《關于進一步推進市級預算信息公開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方案》羅列了多項即將公開的財政資金和社會公共資金信息類別。
根據(jù)《方案》,上海市本級政府預算、部門預算、轉移支付和專項資金等4項財政收支信息將公開,《方案》還稱,將逐漸擴大報送市人代會的部門預算范圍,2010年擴大到100個部門,2011年實現(xiàn)市級部門預算全部報送(涉及國家安全的部門除外)。
此前,10月22日,上海市財政局還在官網(wǎng)上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區(qū)縣預算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要求區(qū)縣財政部門公開財政預算、部門預算、轉移支付、財政專項資金、政府采購、績效支出等7方面信息。
事實上,此次上海市火速頒發(fā)兩個文件,是源自2009年10月9日,深圳“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組織成員李德濤分別向廣州和上海市財政局請求公開2009年市級部門預算,廣州市在政府網(wǎng)站上公開了全部賬本,上海市卻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此事在網(wǎng)上引起巨大反響,很快,上海市政府便采納民意,作出了公開信息的表態(tài)。
上海市財政局稱,將及時向社會發(fā)布月度(季度)全市和市本級財政收支情況,公布內(nèi)容包括財政收支總量、增減幅度、執(zhí)行進度、部分重點科目等執(zhí)行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債券籌集資金安排的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和使用、監(jiān)督情況等,也將建立定期發(fā)布機制。此前,對這些資金信息公開的呼吁一直是上海“兩會”上的熱門話題。
至于部門預算方面,《方案》表示上海市財政局逐步擴大報送市人代會的市級部門預算范圍,2010年擴大到100個部門,2011年實現(xiàn)市級部門預算全部報送(涉及國家安全的部門除外)。
《方案》提出:“將選擇部分與人民群眾利益聯(lián)系最直接、最現(xiàn)實、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市級部門,試點向社會主動公開部門支出預算總數(shù)和基本支出、項目支出預算數(shù)。”至于具體將公開哪些部門,并沒有進一步的明確。
此次信息公開也并未確定具體時間表。據(jù)上海市財政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稱,雖然《方案》從10月29日頒布之日起就已實施,但目前還只有原則和目標,日后具體如何操作,還需細化。
上海市財經(jīng)大學胡怡建教授認為,從《方案》來看,公開的內(nèi)容還是比較全面的,但是,公開的進度并沒有硬性的時間表,公開內(nèi)容的詳細程度是否充分也有待進一步觀察。
財政應透明到項
對上海市的這一邁向“陽光財政”的舉動,不少觀察者都給予了肯定。“這總體上來說是一個進步。預算的公開是向財政公開邁出了一步,但上海市政府不應該止步于此,還應繼續(xù)向財政公開邁進。”上海律師杜躍平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君亮也表示:“我們欣喜地看到,上海市已不再將部門預算視為‘國家秘密’了,它終于開始步出舊有的塵埃,將驕傲的頭顱轉向了陽光財政的方向,轉向了人民希望看到的方向。對于這一遲來的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我們?nèi)杂芍缘亟o以熱烈的正面的掌聲。”
著名社會學家顧曉鳴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上海市級財政預算從不公開到公開,肯定是一個進步。數(shù)據(jù)的產(chǎn)生是一個很復雜的過程,比如機動車牌照的費用便涉及到不同的部門,很瑣碎,也很復雜。上海市政府走出這一步,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做了很多內(nèi)部工作。當然發(fā)布一個籠統(tǒng)的預算狀況是很方便,而決心公布比較詳細的預算狀況,在技術上也是一個進步。”
然而,在杜躍平看來,上海市公開財政預算的努力,仍然是不完善、不到位的,“預算信息公開,應以不涉及到國家機密、國家安全的信息為限度,其余都應該公布。”
“政府預算絕對不是‘國家機密’。”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財稅法研究會副主任盧國陽也肯定地表示,在將預算中涉及到的國防開支和國家安全開支等“剔除”后,完全可以公開其他內(nèi)容。
相比較《關于進一步推進區(qū)縣預算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市本級財政公開的項目少了三項。用胡怡建的說法,“此次上海各區(qū)縣公開的范圍相對完整,這次對區(qū)縣公開的要求比對市本級公開的要求更高。”
對此,顧曉鳴認為,市級財政預算先公布一部分,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不應該把公布預算看成簡單的發(fā)布,而應看成是市民、‘兩會’監(jiān)督政府活動的機制和程序。公布相對簡便,但如果把整個一套聽證、質疑、質詢制度都建立起來,這就是一件很復雜的事情了。另外,還應當考慮到遇到某些重大突發(fā)事件時,該如何修改預算的問題。一定要有相應的立法跟上,來處理可能出現(xiàn)的任何狀況。”
在國家行政學院公共教研室主任竹立家看來,如果上海市此次能把市級財政預算通過各種形式,包括網(wǎng)站、報紙以及立體媒體來公布的話,當然是一個重大進步。他告訴時代周報記者:“我們經(jīng)常講政府的運作要公開透明,公開透明有三個重要事項:一是公共政策制定過程透明,二是干部選用過程透明,三是公共財政預算透明,F(xiàn)在好多地方前兩個透明多多少少都在做,但第三個透明,可以說從中央到地方都做得不夠好,就算是公布,也是大而化之的。”
“上海既然走出了這一步,就要盡量讓群眾滿意,信息的公布盡量明晰,不要大而化之。大而化之容易讓人起逆反心理。”竹立家建議。
而“堪為天下先”的廣州市不久前公布財政預算后,卻引來“三公”消費沒有列于其中等質疑。對此,竹立家認為,公布之后,政府要有承擔質疑的準備。“老百姓有權利知道錢花哪兒去了,怎么花的,花了多少。這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xiàn)。”
“此次上海市政府‘曬’預算有法可依,依據(jù)的是去年5月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過我覺得,立法的層次還應該提高,信息公開條例只是國務院的部門規(guī)章,應從專門法的層次來設立信息公開法,此外,地方人大也應該產(chǎn)生立法,上海市可以將許多立法資源利用起來,爭取走在全國的前列。”杜躍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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