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民企職務侵占案泛濫 三崗易生蛀蟲
高達九成的職務侵占案件發(fā)生在民企。泉州中級法院對2008年至2009年上半年各基層法院審結的“侵犯公司、企業(yè)財產權益犯罪調研報告”中,得出了上述這項最新數據。
1月24日,法官發(fā)布了幾大案例,通過媒體發(fā)布預警提示,并支招“防蛀”對策———把好用人及財務制度關。
侵占169萬貨款 獲刑13年半
晉江人陳振某,原本在堂親開辦的晉江某皮業(yè)公司上班。平日里,他擔任該公司惠安東園經營部的負責人,負責公司在惠安區(qū)域內開發(fā)客戶、銷售牛皮及收取貨款的全盤業(yè)務工作。
法院查明,自2003年至2008年間,陳振某將收取的貨款私自截留、少繳或不上繳公司,先后共非法占有公司貨款169萬元。在被公司發(fā)現(xiàn)后,他又偽造了客戶的欠條,企圖蒙騙公司。最終,他被晉江法院判刑13年6個月。
三部門員工勾結 偷賣布料被判刑
2007年,貴州人丁某、三明明溪人湯某、江西人吳某等3人,進入泉州某知名服裝公司工作,分別任西服領料員、面料倉管員和夾克領料員職務。
2008年7月13日,3人預謀偷運公司布料賣錢。3天后,丁某利用職務便利填寫了“材料出庫申請單”,從公司倉庫里領出30支大身襯布(共3000米,價值1.5萬元);隨后,倉管員湯某又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幫忙瞞過門衛(wèi),順利將襯布載出公司。接著,丁某又將襯布運往石獅,賣給吳某事先聯(lián)系好的買主(另案處理),但未當場結算貨款。當日下午,服裝公司發(fā)現(xiàn)該批襯布被盜,將3人扭送警方。歸案后,丁某聯(lián)系到買主,將贓物退回。
事后,丁某等3人被泉州中院以職務侵占罪,二審分別判處10個月、9個月和8個月不等的刑期。
上一篇: 2009年八桂旅游總人數突破1億人次
下一篇: 莆田農村產婦分娩補助 納入新農合管理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中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高級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試題 | 評審 | 復習 |
注冊會計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會計基礎知識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
稅務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大綱 | 復習 | ACCA考試 | 指南 | 動態(tài) | 政策 | 試題 | 復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