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可貸比例
4月26日,記者從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為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防范貸款風(fēng)險,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安全,經(jīng)金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zhǔn),從今天起,調(diào)整金華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貸比例,分別在原先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貸比例基礎(chǔ)上降低10%。
具體可貸比例規(guī)定如下:一、購買商品住房,首套房不高于房屋成交價款的60%,第二套不高于房屋成交價款的50%;二、購買二手住房,不高于房屋成交價款的50%;三、自建住房,屬劃撥土地的不高于建筑面積720元/平方米的60%,屬出讓土地的另加不高于土地出讓金的60%;四、用其他房屋設(shè)置抵押,其價值低于所購建住房價值的,不高于抵押物價值的50%。
另外,對于第三套房及以上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目前還未有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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