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后旗審計局發(fā)揮審計部門維護穩(wěn)定、促進發(fā)展的積極作用
烏后旗審計局在實際工作中,始終把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群眾利益作為自身的首要責任,堅持“四個強化”,充分發(fā)揮了審計工作在維護穩(wěn)定、促進發(fā)展的積極作用。
一、強化對財政收入的監(jiān)督力度。重點檢查征收管理環(huán)節(jié),增強對稅收和非稅收入的管理,嚴肅查處偷稅等違紀違法行為。并加強對行政收費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嚴禁亂收費、亂罰款及擠占挪用、私設“小金庫”,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運轉。
二、強化對惠民資金的監(jiān)督力度。重點關注社會保障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拆遷安置資金、房屋維修資金、教育資金等。審計中,一是關注資金是否實行專戶核算、?顚S茫瑖婪罃D占挪用和私設“小金庫”等違紀違法行為;二是關注資金支出是否經濟、合法,工程項目是否實行了招投標制,是否存在議標或個人說了算現(xiàn)象,各項支出是否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報批,手續(xù)是否齊全、合法;三是關注資金的效益,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tài)效益。通過審計促進資金規(guī)
范運行,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三、強化對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事項和突發(fā)事件的查處力度。一是搞好審計調查,深入基層、企業(yè),及時了解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并將它們列入年度工作計劃。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力求從制度、體制、機制層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供領導決策;二是對一些群眾舉報的信訪案件及時進行受理處置,并將審計結果反饋到被審計單位,努力化解矛盾。三是對突發(fā)事件搞好審計,按照處置群體突發(fā)事項預案,及時組建強有力工作班子,特事特辦,處置妥善。
四、強化審計反腐力度。一是圍繞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項目管理權、資金使用權,認真搞好領導干部任前、任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嚴肅查處以權謀私等腐敗問題;二是增強查處大案要意識,加大移送處理力度,并積極配合紀檢、檢查等部門對有關問題進行聯(lián)合查處。
初級會計職稱 | 指南 | 動態(tài) | 查分 | 試題 | 復習 | 資產評估師 | 指南 | 動態(tài) | 大綱 | 試題 | 復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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