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頒布時間:2002-06-24 17:19:00.000 發(fā)文單位: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目的
本準則的目標是規(guī)定中期財務報告最基本內容,并規(guī)定中期完整或簡明的財務報表中應采用的確認和計量原則。及時和可靠的中期財務報告可以幫助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人士了解企業(yè)獲利和產生現(xiàn)金流量的能力及其財務狀況和流動性。
范圍
1.本準則不強制規(guī)定哪些企業(yè)應公布中期報告,間隔多長,或一個中期期末后多長時間公布中期報告。但是,政府、證券監(jiān)管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會計團體通常要求其債券或權益證券公開交易的企業(yè)公布中期報告。如果企業(yè)被要求或自行選擇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公布中期報告,應采用本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鼓勵那些公開交易的企業(yè)提供符合本準則規(guī)定的確認、計量和披露原則的財務報告。特別地,鼓勵公開交易的企業(yè):(1)至少提供截至其財務年度前半年末的中期財務報告;(2)在中期期末以后60天內提供其中期報告。
2.每類財務報告,無論是年度報告還是中期報告,在評價其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時具有獨立性。在一個特定的財務年度,可能出現(xiàn)企業(yè)沒有提供中期財務報告,或提供的財務報告不符合本準則要求等情況,這并不防礙企業(yè)的年度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一致。
3.如果一個企業(yè)的中期財務報告被描述成是符合國際會計準則,則其應符合本準則的所有要求。在這點上,第19段要求作某些披露。
定義
4.本準則所使用的下列術語,其含義為:中期,指短于-個完整的財務年度的財務報告期間。
中期財務報告,指包括涵蓋-個中期的-套完整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詞見《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規(guī)定)或-套簡明的財務報表的財務報告。
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
5.《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將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界定為包括如下組成部分:
?。?)資產負債表;
?。?)收益表;
?。?)反映①權益變動;或②與業(yè)主的資本交易和給業(yè)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權益變動以外的權益變動的報表;
(4)現(xiàn)金流量表;
?。?)會計政策和說明性附注。
6.考慮及時和成本效益原則,也為避免重復以前已報告過的信息,企業(yè)可能被要求或可能自行選擇在中期提供較其年度財務報表少的信息。本準則將中期財務報告的最基本內容界定為包括簡明的財務報表和選擇的說明性附注,中期報告旨在提供比最近那套完整的年度財務報表更新的信息。相應地,中期財務報告注重新的活動、事項和情況,不重復以前已報告過的信息。
7.本準則決不禁止或阻攔企業(yè)在其中期財務報告中公布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財務報表”見《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規(guī)定),而不是簡明的財務報告和選擇的說明性的附注,本準則也不禁止或阻攔企業(yè)在簡明的中期財務報表中包括比本準則所規(guī)定的最基本項目或選擇的說明性的附注更多的內容,本準則中的確認和計量指南也適用于完整的中期財務報表,這些財務報表既包括本準則要求的所有披露(尤其是第16段規(guī)定的選擇附注披露),也包括具他國際會計準則要求的披露。
中期財務報告的基本組成部分
8.中期財務報告至少應包括下列組成部分:
?。?)簡明資產負債表;
?。?)簡明收益表;
?。?)反映①權益變動;或②與業(yè)主的資本交易和給業(yè)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權益變動以外的權益變動的簡明報表;
?。?)簡明現(xiàn)金流量表;
?。?)選擇的說明性附注。
中期財務報告的格式和內容
9.如果企業(yè)在其中期財務報告中公布-套完整的財務報表,這些報表的格式和內容應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為-套完整的財務報表所設立的要求。
10.如果企業(yè)在其中期財務報告中公布 套簡明的財務報表,這些簡明報表至少應包括最近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列出的每個標題和小計項目和本準則要求的選擇的說明性附注。如果缺少某些額外的項目或附注將使筒明中期財務報告產生誤導,則還應將這些額外項目或附注包括在內。
11.基本和稀釋每股收益應在中期收益表內列報,無論收益表是完整的還是簡明的。
12.《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提供了有關財務報表結構的指南,并包括一個附錄:示范性的財務報表結構,該附錄為主要標題和小計項目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南。
13.雖然《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列報)要求反映權益變動的報表作為企業(yè)財務報表的單獨組成部分列報,但是該準則允許有關資本交易和給業(yè)主的分派引起的權益變動的信息,或者在表內,或者在附注中反映,企業(yè)就反映權益變動的中期報表所采用的格式,應與其最近的年度財務報表所采用的格式一致。
14.如果企業(yè)最近的年度財務報表是合并報表,則中期財務報告應按合并基礎來編制,母公司的單獨財務報表與最近的年度財務報告中的合并報表不一致,如果企業(yè)的年度財務報告除包括合并財務報表外,還包括母公司的單獨財務報表,本準則既不要求也不單上將母公司單獨的財務報表包括在企業(yè)的中期財務報告中。
選擇的說明性附注
15.企業(yè)中期財務報告的使用者也可以取得該企業(yè)最近的年度財務報告,因此,中期財務報告的附注中無需提供最近的年度財務報告中己報告過的,那些不十分重要的更新信息。
16.如果重要且不在中期財務報告以外的其他地方披露,則企業(yè)在牛期財務報表的附注中至少應包括下列信息。這些信息通常應以年初至今為基礎報告。但是,企業(yè)也應披露對于理解本中期顯得重要的事項或交易。
(1)-項中期財務報表采用了與最近年度財務報表-致的會計政策和計算方法的聲明,或如果這些政策或方法己變更,對變更的性質和影響的損述;
?。?)對中期經營的季節(jié)性或周期性的說明性評述;
(3)由其性質、大小或影響程度而特別,且影響資產、負債,權益、凈收益或現(xiàn)金流量的項目的性質和金額;
?。?)本財務年度的以前中期己報告過的金額的預計變更的性質和金額,或在以前年財務年度報告過的金額的預計變更的性質和金額,如果這些變更對本中期有重要影響的話;
?。?)債務和權益證券的發(fā)行、回購和提前償還;
?。?)為普通股和其他股分別支付的股利(總額或每股股利);
(7)產業(yè)分部或地區(qū)分部的分部收入和分部成果,視產業(yè)分部還是地區(qū)分部為企業(yè)分部報告的主要基礎而定(只有當《國際會計準則第14號——分部報告》要求企業(yè)在其年度財務報表中披露分部數據時,才要求企業(yè)在中期財務頓告中披露分部數據);
?。?)發(fā)生在中期期末之后,未在中期財務報表中反映的重要事項;
(9)中期內企業(yè)結構變化的影響,包括企業(yè)合并、子公司和長期投資的購買或處置、重組和中止營業(yè);
?。?0)自上-個年度資產負債表以來發(fā)生的或有負債或或有資產的變化。
17.第16段要求披露的種類的范例列示如下。單項國際會計準則為其中的許多項目的披露提供了指南。
(1)存貨減記至可實現(xiàn)凈值,以及這項減記的轉記;
(2)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其他資產的減值損失的確認,以及減值損失的轉記;
?。?)重置成本準備的轉記;
?。?)固定資產項目的購買和處置,
(5)購買固定資產的承諾;
(6)訴訟清償;
?。?)以前報告過的財務數據中存在的重大錯誤的更正;
?。?)非常項目;
?。?)債務違約或后來未糾正的債務契約的違約;
?。?0)關聯(lián)方交易。
18.其他國際會計準則規(guī)定了應在財務報表中所作的披露,就其而言,財務報表指通常包括在年度財務報告和有時包括在其他報告中的那類整套財務報表。如果企業(yè)中期財務報告只包括簡明的財務報表和選擇的說明性附注而非一套完整的財務報表,則不要求作其他國際會計準則所要求的披露。
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致的說明
19.如果企業(yè)的中期財務報告與本準則保持-致,則應對此予以披露。只有中期財務報告符合每項適用的準則和每項適用的常設解釋委員會解釋公告的所有要求時,才能認為是與國際會計準則保持-致。
要求列報中期報表的期間
20.中期報告應包括如下期間的中期(簡明或完整的)財務報表:
?。?)截至本中期期末的資產負債表和截至上-個財務年度末的比較資產負債表;
?。?)本中期的收益表和本財務年度年初累積至今的收益表,并提供上-個財務年度可比中期(當期和年初至今)的收益表;
?。?)反映本財務年度年初累積至今權益變動的報表,以及上-個財務年度年初至今可比期間的比較報表;
(4)本財務年度年初累積至今的現(xiàn)金流量表,以及上-個財務年度年初至令可比期間的比較報表。
21.對于經營具有高度季節(jié)性的企業(yè),截至中期財務報告日前十二個月的信息以及前一個十二個月的比較信息可能是有用的。因此,鼓勵那些經營具有高度季節(jié)性的企業(yè)除提供第20段所要求的信息外,提供這種信息。
22.附錄1針對半年報告和季度報告的企業(yè),說明了要求列報的期間。
重要性
23.為編制中期財務報告而決定如何確認、計量、分類或披露某項目時,應對中期財務數據的重要性進行評估。在評估重要性時,應認識到與年度財務數據相比,中期計量可能在更大程度上依靠估計。
24.國際會計準則前言指出:國際會計準則不打算運用干不重要項目。國際會計準則概念框架指出:如果信息的省略或差錯會影響使用者根據財務報表做出的經濟決策,該信息就具有重要性?!秶H會計準則第8號——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額和會計政策的變更》要求單獨披露重要的特別項目、非常的一般項目、中止營業(yè)、會計政策的變更、重大錯誤和會計政策的變更?!秶H會計準則第8號——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額和會計政策的變更》沒有對重要性提供量化指南。
25.雖然為編制財務報表而對重要性進行評估時需要運用判斷,但是,為便于理解中期數據,本準則還是以中期數據本身為基礎擬定確認和計量政策。因此,特別和非經常項目、會計政策或估計變更以及重大差錯應以與中期數據相關的重要性為基礎子以確認和披露,以避免由于不披露而產生誤導性干擾。最重要的目標是確保中期財務報告囊括與理解企業(yè)中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的所有信息。
年度財務報表中的披露
26.如果中期報告的前項估計金額在財務年度的最后一個中期內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而該最后中期的財務報告不單獨公布,則該估計變更的性質和金額應在該年度財務報表的耐注中披露。
27.《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額和會計政策的變更》要求披露對本期有重大影響或對以后期間預計有重大影響的估計變更的性質和(如果可行話)金額。本準則第16段(4)要求在中期財務報告中作類似的披露。這方面的例子包括在財務年度的以前中期已報告過的最后一個中期內發(fā)生的存貨減值、重組或減值損失等方面估計的變更。第26段要求的披露與《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當期凈損益、重大差額和會計政策的變更》的要求一致,但在范圍上較窄,僅與估計變更有關。不要求企業(yè)在其年度財務報表中包括額外的中期財務信息。 確認和計量
與年報-致的會計政策
28.企業(yè)應在中期財務報表中采用與其年度財務報表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相一致的會計政策,但在最近一個年度財務報表日后己做出,并在下-個年度財務報表中反映的會計政策變更可以例外。不過,企業(yè)報告的頻率(年報、半年報或季報)不應影響年報結果的計量。實現(xiàn)這個目標,中期財務報告的計髓應以年初至今為基礎。
29.要求企業(yè)在中期財務報表和年度財務報表中采用同樣的會計政策,似乎讓人覺得進行中期計量是將每個中期作為一個獨立的報告期來進行的。但是,第28段通過對企業(yè)報告的頻率不影響年度成果計量的說明,表明了一個中期是一個較大的財務年度的一部分。年初至今計量可能涉及在本財務年度的以前中期已報告過的金額的估計變更。但是,確認中期的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的原則,應與年度財務報表采用的原則一致。
30.說明:
?。?)在中期確認和計量存貨減記、重組或減值引起的損失的原則,應與企業(yè)只編制年度財務報表時采用的原則一致。但是,如果這些項目在一個中期確認和計量,且在該財務年度內后續(xù)中期發(fā)生估計變更,則最初的估計應在后續(xù)的中期通過應計一項額外的損失或轉記以前已確認的金額來改變。
(2)在中期期末不符合資產定義的一項費用不應在資產負債表中遞延,既不能等待未來信息,看其是否已符合資產的定義,也不應用于平衡財務年度內各中期的利潤。
?。?)應在每個中期確認所得稅,確認時應依據預期在整個財務年度采用的加權平均年所得稅稅率的最好估計。如果年度所得稅稅率發(fā)生變化,在一個中期確認的所得稅費用金額可能需要在該財務年度后續(xù)中期予以調整。
31.根據《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簡稱框架),確認指將符合要素定義并符合確認標準的項目計入資產負債表或收益表的過程。資產、負債、收益和費用的定義對于年度和中期財務報告日的確認是重要的。
32.對于資產,在中期報告日和企業(yè)的財務年結束日應采用相同的未來經濟利益測試。根據其性質,某些費用如果在財務年度結束時不具資產資格,在中期報告日也同樣不具資產資格。類似地,中期報告日的一項負債必須代表該日的現(xiàn)有義務,正如其在年度報告日所代表的那樣。
33.收益(收入)和費用的基本特征是資產和負債的相關流入和流出已經發(fā)生。如果這些流入和流出已經發(fā)生,相關的收入和費用應予確認;否則,就不應予以確認??蚣苤赋?,如果與資產的減少或負債的增加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的減少已發(fā)生,且可以可靠地予以計量,則應在收益表中確認費用……??蚣懿辉试S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不符合資產或負債定義的項目?quot;
34.在計量財務報表中報告的資產、負債、收益、費用和現(xiàn)金流量時,只編制年度報告的企業(yè)能夠考慮整個年度可利用的信息。事實上,其計量是以年初至今為基礎的。
35.編制半年報告的企業(yè)在對前六個月的財務報表進行計量時,可利用到年度中間或稍后可獲得的信息,而在對十二個月的財務報表進行計量時,可利用到年末或稍后可獲得的信息。十二月期的計假將反映前六個月期報告過的金額的可能估計變更,在前六個月的中期財務報告中已報告的金額不追溯調整。但是,第16段(4)和第26段要求披露重大會計變更的性質和金額。
36.比半年更頻繁報告的企業(yè)應利用每套財務報表編制時可利用的信息,以年初至今為基礎計量每個中期的收益和費用,在本中期報告的收益和費用金額將反映該財務年度中本中期之前的中期報告的金額的估計變更,對前中期報告的金額不追溯調整。但是,第16段(4)和第26段要求披露重大會計變更的性質和金額。
季節(jié)性、周期性或偶然性收入
37.如果企業(yè)財務年度末預計或遞延財務年度內季節(jié)性、周期性或偶然性收入不合適的話,則在中期報告日也不應預計或遞延這些收入。
38.這方面的例子包括:股利收入、特許權使用費和政府補助。此外,有些企業(yè)一貫地在財務年度的某些中期賺取比在其他中期更多的收入,零售商的季節(jié)性收入就是一例,這些收入應在其發(fā)生時予以確認。
財務年度中不均勻發(fā)生的費用
39.當且僅當在企業(yè)的財務年度末預計或遞延年度中不均勻發(fā)生的費用是恰當時,在編制中期報告時才能對這類費用進行預計或遞延。
確認和計量原則的采用
40.附錄2提供了采用第28至39段設立的一般性確認和計量原則的例子。
估計的運用
41.在中期財務報告中采用的計量程序應設計為能夠確保形成的信息是可靠的,且與理解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相關的所有重要的財務信息都恰當地得到披露。雖然年度和中期報告中的計量均常?;诤侠淼墓烙?,編制中期財務報告通常要求運用比年度財務報告更多的估計。
42.附錄3提供了中期運用估計的例子。
以前已報告中期的重述
43.會計政策的變更(不包括-項新國際會計準則為之設立過渡性規(guī)定的變更)應通過如下方式反映:
(1)如果企業(yè)采用《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基準處理方法,則重述本財務年度內以前各中期的財務報表,以及以前財務年度內可比中期的財務報表(見第20段);
?。?)如果企業(yè)采用《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允許選用的處理方法,則重述本財務年度內以前各中期的財務報表。在這種情況下,以前財務年度的可比中期不需要重述。
44.第43段的目的之一是確保某一單項會計政策在整個財務年度中一貫地運用于一種特定類型的交易,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的規(guī)定,會計政策的變更應通過追溯運用來反映,并在可能的情況下,重述以前期間的財務數據。但是,如果與以前財務年度相關的調整金額不能合理地確定,則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的規(guī)定,新的會計政策應適用于未來。允許選用的方法是將全部累積追溯調整額包括在會計政策變更期間的凈損益中。第43段規(guī)定的原則的結果,是要求本財務年度內的會計政策變更追溯地運用于財務年度的期初。
45.為使本財務年度內的會計政策變更在中期報告日得到反映,必將允許兩種不同的會計政策運用于單個財務年度內的一種特定類型的交易,結果將是中期分攤的困難、經營成果的歪曲、中期信息分析的復雜和難以理解。
生效日期
46.本國際會計準則對財務報表自1999年1月1日或以后開始的財務報表有效。鼓勵較早地運用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