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應列在資產負債表資產類的流動資產項目下。因其流動性僅次于應收及預付款項,所以應列示于流動資產中應收及預付款項之后。
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應包括:
產成品、在產品、在途物資、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生產成本、勞務成本、存貨跌價準備(作為減項)等,還有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采用零售價核算存貨的企業(yè),還應增設“商品進銷差價”科目,也包含在存貨項目中。
所有這些科目的變化都會影響到存貨的變動。
關于存貨的范圍還需要說明以下幾點:
。1)關于代銷商品的歸屬。代銷商品售出之前應作為委托方的存貨處理,但為了使受托方加強對代銷商品的管理,現(xiàn)行規(guī)定受托方應對其受托代銷商品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中反映。需要注意的是:受托方對其受托代銷商品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中反映的同時要記錄受托代銷商品款,二者均在資產方的存貨項目中記錄,只不過將受托代銷商品款作為受托代銷商品的抵減項記錄,并不是說在資產方和負債方同時反映。
。2)關于在途商品等的處理。對于銷售方按銷售合同協(xié)議規(guī)定已確認銷售,而尚未發(fā)運給購貨方的商品,對于購貨方已收到貨物但尚未收到銷貨方結算發(fā)票等的商品,以及對于購貨方已經(jīng)確認為購進而尚未到達入庫的在途商品,均應作為購貨方的存貨處理。
(3)對于約定未來購入的商品,不作為購入方的存貨處理。
。4)為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不作為存貨核算。
。5)特種儲備以及按國家指令專項儲備的資產,不屬于企業(yè)的存貨。
。6)周轉材料也屬于存貨。周轉材料是指企業(yè)能夠多次使用、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tài)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在會計核算中,一般設置“周轉材料――包裝物”和“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也可以根據(jù)具體的情況單獨設置“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