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準則下固定資產處置的會計處理流程
在固定資產的處置中,除固定資產盤虧是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借記“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其余的固定資產處置包括 出售、報廢、投資、捐贈、抵債、調撥都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即借記“固定資產清理”,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借記“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然后再將“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進行轉出,而新準則將不再像舊準則一樣全部按賬面價值分別轉入“營業(yè)外收(支)”(出售、報廢、捐贈)、“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應付賬款”(抵債)、資本公積“(調撥)等科目,對一些特殊事項,倒如,將以固定資產抵債、用固定資產投資等事項,在符合一定條件下采用”公允價值“轉入相關的科目。由此將產生會計與稅法上新 的差異。
二、所得稅方面
1、以固定資產抵債,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新準則最大的“亮點”就是債務重組業(yè)務交易價格的變化。即債務人以非現(xiàn)金資產低償債務的過程實際上是兩個過程,首先是債務人將非現(xiàn)金資產按公允價值進行處置,以確定轉讓收益;再以處置所得(公允價值)償付債務,同時據(jù)此確認債務重組損益。這表明債務重組交易最終以公允價值作為交易價格。
【例1】A企業(yè)與B企業(yè)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A企業(yè)將其一條生產線(原價10萬元,累計折舊4萬元,公允價值7萬元)償還B企業(yè)的債務8萬元。假定以上資產未計提減值準備。
A企業(yè)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60000
累計折舊 40000
貸:固定資產 100000
債務重組收益:8萬-7萬=1(萬)
資產轉讓收益:7萬-6萬=1(萬)
借:應付賬款 8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
營業(yè)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收益 10000
——債務重組利得 10000
納稅分析:由于新準則采用了等同于稅法上的使用的銷售價格——“公允價值”,并將債務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了“利得”——“營業(yè)外收入”賬戶,不再像舊準則一樣計入“資本公積”賬戶,這樣,新準則下以固定資產抵債,在所得稅方面不再產生財稅差異,勿需進行納稅調整。
2、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視為一種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適用《企業(yè)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該準則規(guī)定,只有采用公允價值計價的情況下才確認損益。而且,采用公允價值法時不管涉及補價與否,企業(yè)都應該將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交易損益(計入營業(yè)外收入或營業(yè)外支出)。在采用新準則賬面價值法時,企業(yè)一律不確認交易損益。
新準則采用兩種計量基礎:
(1)公允價值: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俳粨Q具有商業(yè)實質
②換入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2)賬面價值
上述兩個條件均不符合
【例2】假如將例1中A企業(yè)將生產線投資給B企業(yè)。協(xié)議價為8萬元,該投資具有商業(yè)質。其余條件不變。
A企業(yè)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80000(公允價)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賬面價值)
營業(yè)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20000
【例3】沿用例2,假如A企業(yè)收到B企業(yè)的補價1萬元,其余條件不變。
A企業(yè)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80000(公允價)
銀行存款 1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賬面價值)
營業(yè)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30000
納稅分析:綜合例2和例3,該交換具有商業(yè)實質,且用于交換的資產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按照公允價值和應支付}向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成本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換入資產成本加收到的補價之和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加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由于新準則采用了公允價值,并將交易收益計入了“利得”——“營業(yè)外收入——非貨幣性交易收益”賬戶,不像舊準則一樣由于采用賬面價值而產生所得稅方面的財稅差異。所以,在新準則下?lián)Q出固定資產的計稅成本與會計價值一樣,以固定資產投資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例4】沿用例2,協(xié)議價不公允,該投資不具有商業(yè)實質。其余條件不變。
借:長期股權投資 6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
納稅分析: 如果該項交換不具有商業(yè)實質,或用于交換的資產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減去收到的補價并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即新準則采用賬面價值法。
一律不確認交易收益。而稅法規(guī)定,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視同銷售,其銷售價格可參照同類資產或相近資產的價格來定,并且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銷售額。因此,這種情況下應在匯算清繳時應進行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