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公司在今年的西南干旱中捐贈產(chǎn)品,是否需要做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解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guī)定,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
“賑災產(chǎn)品”屬于無償贈送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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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我公司在今年的西南干旱中捐贈產(chǎn)品,是否需要做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解答】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八項規(guī)定,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
“賑災產(chǎn)品”屬于無償贈送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