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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注:
1、本匯總清單由自開票納稅人每月匯總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在申報納稅時報送主管地方稅務局。
2、“主管地方稅務局名稱及代碼”是指提供貨物運輸勞務的單位和個人的主管地方稅務局的名稱及代碼。
3、“取得運輸發(fā)票單位名稱及識別號”欄,如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必須填,否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運費發(fā)票不能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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