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公司拍攝電視劇雇用演職人員,與演職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演職人員是否屬于與公司具有雇傭關系?支付的勞務報酬是否屬于工資薪金支出?還需要開具發(fā)票繳納營業(yè)稅嗎?
【答】上述演職人員并非你公司員工,雙方簽訂的也不是勞動合同而是臨時提供演出勞務合同,其取得的所得為勞務報酬所得而非工資薪金所得。因此支付的勞務報酬不屬于你公司的工資薪金,該演職人員提供演出勞務屬于營業(yè)稅征稅范疇,應當向你公司開具發(fā)票據(jù)以領取勞務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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