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消息,香港會計師公會率先推出破產管理文憑及破產管理師稱銜資格,以厘定從事破產管理工作所需的認可技能及經(jīng)驗。
通過該項課程的人士可以再名字后加上“SQ (Insolvency)”的認可稱號。具有多年破產管理工作經(jīng)驗的專業(yè)會計師則可以使用“SD (Insolvency)”。
該項課程是一年期兼讀課程,涵蓋企業(yè)拯救與重組、企業(yè)清盤及個人破產三大領域。教師包括香港大學李力勤大律師、貝德有限公司貝思高總裁、前港大教授布卓利、畢馬威破產事務專家侯柏特先生。通過課程的所有學員可獲得破產管理文憑資格,而破產管理師稱銜只適用于公會會員。
報讀者需要兩年相關經(jīng)驗,不過沒有經(jīng)驗者也可通過完成若干學習要求而獲得相同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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