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2011年1月5日晚發(fā)布通知,為適應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的需要,從2011年1月1日起,未納入預算并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會計核算執(zhí)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2010年7月中旬,財政部已向各地財政部門發(fā)出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預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將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為了適應這一需要,財政部2011年1月6日公布,《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增設3個會計科目:凈資產(chǎn)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結余”科目,收入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科目,支出類“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支出”科目。
同時,調整《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第102號科目“其他財政存款”的使用說明,在其包括的具體核算內容中增加“未納入預算并實行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存款”。
財政部要求,原預算外資金會計科目核算事項,應結合具體預算管理方式,使用調整后的《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中有關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此外,《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增設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分部門收支情況表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分科目收支情況表。
中國社科院財貿(mào)所估算,2009年全國有6600億元的預算外收入。這意味著如果改革成功,這部分資金都將進入2011年的財政預算,并接受各級人大的監(jiān)督和審核。
相關法規(guī)鏈接:關于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后涉及有關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會計核算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