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fā)布了《開展2011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為激勵廣大注冊會計師創(chuàng)先爭優(yōu)、多創(chuàng)佳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財政部關于加快發(fā)展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yè)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09]56號)和《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財會[2007]7號),財政部決定開展2011年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注冊會計師系列)評選表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應本著認真組織、嚴格推薦和廣泛宣傳的原則,參照財政部制定的評選表彰工作實施方案,組織本地區(qū)先進會計工作者(注冊會計師系列)評選表彰,并于2011年7月31日前將推薦名單及先進事跡材料同時報送財政部會計司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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