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獲悉,有關部門正研究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稀土有望被納入,稅率會相應提高。
業(yè)內人士稱:“此舉主要是希望通過稅收方式加大對稀土資源保護力度。”從價計征,即按照應納稅資源產品銷售收入乘以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征稅。
根據201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稀土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的征收方式,稅率為每噸0.4-60元。以輕稀土為例,根據財政部、國稅總局文件規(guī)定,自2011年4月1日起,國家統(tǒng)一對輕稀土礦征收資源稅每噸60元。自2011年11月1日起,油氣資源稅從價計征開始在全國范圍實行。
有關部門關于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改革不斷在探討中。在今年7月26日召開的全國財政廳(局)長座談會上,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下半年將深化資源稅改革,擴大資源稅從價計征范圍。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在今年8月包頭稀土產業(yè)論壇后也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將通過稅收方式提高對稀土資源保護力度,通過稅收調節(jié)市場。
“稀土資源稅改革,從國家層面來講,有助于對稀土行業(yè)加強管理,有利于保護資源。但是,從稀土行業(yè)來講,將會增加稀土行業(yè)開采成本。”興業(yè)證券有色行業(yè)分析師羅人淵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稀土開采企業(yè)各項稅收大概要占開采成本的40%,資源稅占開采成本的比重大概在20%左右。”
但資源稅改革對地方增收效果非常明顯。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受益于資源稅改革自2011年11月全國推廣,我國資源稅收入實現較快增長。今年前6個月,資源稅比去年同期增長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