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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補繳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

頒布時間:2011-08-31 15:52:43.000 發(fā)文單位: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自9月1日起,非“一卡通繳稅”征收納稅人可通過“廈門地稅”網(wǎng)站(首選)或到辦稅大廳辦理申報繳納稅款所屬期為2011年1-7月的地方教育附加應補繳費款:“一卡通繳稅”征收納稅人,請在扣款銀行卡中存足應補繳費款(本次應補繳稅款約為以前月份正常稅款的10%,以后每月多出約1%費款)。

  在9月19日之前申報補繳費款的,不會征收滯納金。

  自9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11年1月以后的費款均按新征收率2%申報繳納。

  特此通知。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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