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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部分產(chǎn)品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10號

頒布時間:2012-03-16 17:57:39.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現(xiàn)對部分產(chǎn)品是否屬于農(nóng)機范圍及增值稅適用稅率問題,公告如下:

  密集型烤房設備、頻振式殺蟲燈、自動蟲情測報燈、粘蟲板屬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1號)規(guī)定的農(nóng)機范圍,應適用13%增值稅稅率。

  密集型烤房設備主要由鍋爐、散熱主機、風機、電機和自控設備等通用設備組成,用于煙葉、茶葉等原形態(tài)農(nóng)產(chǎn)品的烘干脫水初加工。

  頻振式殺蟲燈是采用特定波長范圍的光源,誘集并有效殺滅昆蟲的裝置。一般由高壓電網(wǎng)、發(fā)光燈管、風雨帽、接蟲盤和接蟲袋等組成,誘集光源波長范圍應覆蓋(320-680)nm.

  自動蟲情測報燈是采用特定的誘集光源及遠紅外自動處理等技術,自動完成誘蟲、殺蟲、收集、分裝等蟲情測報功能的裝置。誘集光源應采用功能為20W,主波長為(365±10)nm的黑光燈管;或功率為200W,光通量為2700(1m)-2920(1m)的白織燈泡。

  粘蟲板是采用涂有特殊粘膠的色板,誘集并粘附昆蟲的工具。

  本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此前已發(fā)生并處理的事項,不再做調整;未處理的,按本公告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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