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便[2011]17號
頒布時間:2011-02-24 09:45:48.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各相關單位:
作為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措施,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FASB)啟動了各自的準則修訂項目。2009年11月,IASB發(fā)布了《征求意見稿——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該征求意見稿是IASB金融工具準則修訂項目第二階段的成果。2010年5月,F(xiàn)ASB發(fā)布了金融工具更新建議,其中包括金融工具減值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反饋意見,2011年1月,IASB和FASB聯(lián)合發(fā)布了《金融工具:減值》補充文件,以解決開放式資產(chǎn)組合的減值問題,征求意見截止期為2011年4月1日。
由于金融工具減值會計處理對我國企業(yè),特別是銀行類企業(yè)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企業(yè)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xù)趨同,補充文件有可能對我國金融工具減值會計處理產(chǎn)生一定影響。請貴單位對上述征求意見稿中所列問題組織研究并提出意見,并于2011年3月18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我司。我司將在整理、匯總和分析各方意見的基礎上,代表財政部向IASB反饋我國意見。同時,我們也鼓勵貴單位直接向IASB反饋意見。
補充文件征求意見的問題和正文中文譯稿可在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www。casc。gov。cn)或者財政部網(wǎng)站(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欄目)下載。中文譯稿僅供參考,與英文不一致處請以原文為準。反饋意見不限于文中所提問題,并請注意結合我國具體情況,最好能有案例支持。
感謝貴單位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反饋意見工作的支持!
聯(lián)系人:財政部會計司準則一處 冷冰 趙金光
電話: 010-68553016(兼?zhèn)髡?;010-68553275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會計司,100820
電子郵箱:lengbing@mof。gov。cn, zhaojinguang@mof。gov。cn
附件:1. 補充文件征求意見的問題(中文譯稿) (略)
2.補充文件正文(中文譯稿) (略)
財政部會計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