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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25號

頒布時間:2012-06-14 09:15:08.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納稅人負擔,現(xiàn)將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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