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印花稅不一樣嗎?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 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后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個人出租非住房,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此外,自然人出租非住房印花稅,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減半優(yōu)惠。
答: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 經(jīng)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后附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個人出租非住房,按照租金的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
此外,自然人出租非住房印花稅,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享受減半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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