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實習所得,能否適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稅?
答: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完善調(diào)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qū)嵙暼〉脛趧請蟪晁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guī)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因此,正在接受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qū)嵙暼〉脛趧請蟪晁?,不適用累計預扣法計算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