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企業(yè)支付借款利息,取得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
【問題】
向企業(yè)支付借款利息,取得專用發(fā)票可以抵扣嗎?服務銷售方計提的銷項稅金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答案】
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所以您公司取得貸款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可以抵扣進項稅。服務銷售方計提的銷項稅金可以并入其他銷項稅金、抵扣進項稅后計算應交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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