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工資薪金和勞務(wù)報酬所得,2019年需辦理匯算清繳嗎
【問題】
在2018年度取得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wù)報酬所得,在2019年需要辦理匯算清繳嗎?
【答案】
根據(j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號)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對2019年度取得的綜合所得辦理匯算清繳。
所以2019年不需要對2018年度取得的上述收入進行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