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問: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答: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會計分錄,參考如下,
1、存入保證金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取得承兌時不必做分錄,只在臨時備查簿中登記
3、將承兌交付給對方時
借:應(yīng)付賬款
貸:應(yīng)付票據(jù)
或者
借:原材料應(yīng)交稅費——應(yīng)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yīng)付票據(jù)
4、承兌到期時
借:應(yīng)付票據(jù)
貸:銀行存款
同時收到銀行退還的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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