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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需要進行匯算清繳補繳的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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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以下情況下需要進行匯算清繳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1. 年終獎或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超過當年應納稅額的20%以上;
2. 個人所得稅的預繳不足以支付當年應納稅額的;
3.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漏報或少報收入的;
4.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誤認為不需要納稅的;
5. 其他需要進行匯算清繳補繳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報或未繳納的,將按照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
1. 年終獎或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超過當年應納稅額的20%以上;
2. 個人所得稅的預繳不足以支付當年應納稅額的;
3.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漏報或少報收入的;
4. 個人所得稅申報時誤認為不需要納稅的;
5. 其他需要進行匯算清繳補繳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申報或未繳納的,將按照規(guī)定加收滯納金。
2023-05-25 15: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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