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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贈送商品,高于成本價報稅,分錄如何做呢

84784974| 提問時間:01/10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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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假設贈送的商品成本為800元,按1000元(含稅,增值稅稅率為13%)報稅: 1. 確認視同銷售的收入和銷項稅額 首先,將贈送商品視同銷售處理,需要確認相應的收入及銷項稅額。 不含稅銷售額 = 1000÷(1 + 13%) ≈ 885(元) 銷項稅額 = 885×13% ≈ 115(元) 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yè)外支出(或銷售費用等,取決于贈送商品的業(yè)務性質) 1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88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5 2. 結轉成本 同時,要結轉該贈送商品對應的成本: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800 貸:庫存商品 800
01/10 19:27
84784974
01/10 19:34
明白了,謝謝
樸老師
01/10 19:37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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