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就是我們單位在農(nóng)行存了結構性存款明年的1月分才能到期收到利息,現(xiàn)在我們集團要求暫估利息收入賬,暫估的利息收入需要我本月計提企業(yè)所得稅下月初繳納嗎?還是我等著明年收到利息了再上稅



利息是根據(jù)約定的利息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2019 06/29 14:52

84784963 

2019 06/29 16:07
那不可以暫估嗎?

陳詩晗老師 

2019 06/29 16:32
可以暫估,那是會計上的處理。
稅法上是約定的日期和實際收到的日期為納稅義務發(fā)生。

84784963 

2019 06/29 16:46
老師,企業(yè)所得稅是根據(jù)利潤總額計提的,暫估了利息收入,利潤總額就增加了

陳詩晗老師 

2019 06/29 17:02
你如果暫估了利息,那么利潤總額確實增加了

陳詩晗老師 

2019 06/29 17:03
你在納稅時調整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