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破產申請受理前的滯納金延期利息 可以作普通債權申報 受理后的法院不支持 那稅法這里 到底要不要算滯納金利息呢?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稅法這一邊的話,你這個是延期的利息這一塊,稅法這邊沒有對這個規(guī)定滯納金。你指的是這個滯納金能不能稅前扣除嗎?
2021 08/23 15:27
84785006
2021 08/23 15:55
不是 就是稅法的話 欠稅 延期的利息 欠稅產生的滯納金 都是沒按規(guī)定做事欠的 肯定都會跟我要
但是經濟法 破產法說 受理破產之后的滯納金 利息 申報法院也不受理 因為可能連本都還不清了
這個題不就是破產債權申報期內向管理人申報嗎 這個時候應該已經受理破產申請了 那這個滯納金什么的 稅法的題目里到底要不要申報呢?
陳詩晗老師
2021 08/23 16:36
我沒理解你這稅法申報是什么意思
你這破產時支付了直接作為相關費用列支
收方作為相關利息收入,一樣的稅法里面也列支了
84785006
2021 08/23 16:40
就是 破產受理后 滯納金 罰款 延期利息 還能作為破產債權申報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08/23 17:25
不行哦,你那個申報一定是在破產之前有一個專門的時間去申報。
84785006
2021 08/23 18:01
受理申請后的債權申報期內 但是受理申請后 即使還產生滯納金 但是也不能作為債權申報了 是這樣的意思嗎?
只有受理之前的 他還沒破產計算的滯納金 能算做普通債權 是這樣嗎
陳詩晗老師
2021 08/23 21:40
對的,第一個理解是正確的。
陳詩晗老師
2021 08/23 21:40
后面的理解也是正確的。
閱讀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