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2019年7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經營租賃(非主營業(yè)務)吊車合同,向乙公司出租吊車三臺,期限為3個月,三臺吊車租金(含稅)共計33 900元。合同約定,合同簽訂日預付全部租金(含稅)33 900元。合同簽訂日,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銀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租賃2個月后,乙公司提前歸還吊車,甲公司退回多收的租金及相應的增值稅,并按規(guī)定向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票(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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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1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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