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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同時經(jīng)營個體戶A和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和50萬,可享受的年減免稅額分別為107250元和54750元,假設無其它納稅調整事項,做經(jīng)營所得匯總申報時,應補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84785018| 提問時間:2022 02/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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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老師這邊計算下發(fā)你哈
2022 02/24 16:47
小文老師
2022 02/24 16:51
你好,老師這邊計算如下所示
小文老師
2022 02/24 16:52
這邊匯算清繳的金額扣去當年已繳金額就是要補繳金額了
84785018
2022 02/24 17:19
130萬一減免稅額是什么意思???
84785018
2022 02/24 17:22
我的理解匯總清繳的個人所得稅應為130萬x35%一65500一142250
小文老師
2022 02/24 19:44
張某匯算清繳的話,名下A與b倆個要加起來呀,減免數(shù)額也要相加
小文老師
2022 02/24 19:45
不好意思,我理解錯了,題目是減免稅額
小文老師
2022 02/24 19:47
那應該是這樣計算的 (130萬-6萬)*0.35-65500-107250-54750
84785018
2022 02/24 20:25
100萬以內的是不是可減免142250?
小文老師
2022 02/25 11:48
你好親,我查了下資料,確實100萬之內減半征收 .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的減免稅額=(100萬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1-50%)= (1000000×35%-65500)×(1-50%)=142250
小文老師
2022 02/25 11:51
因為這邊無論50萬,80萬,130萬的稅率檔次和扣除數(shù)都一樣,所以差別就在減免稅額這塊
小文老師
2022 02/25 11:54
張某應當在次年3月31日前分別辦理個體工商戶E和F的經(jīng)營所得匯算清繳申報,假設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可享受該項政策的年減免稅額分別為107250元、54750 元。 張某應當在次年3月31日前將兩處經(jīng)營所得匯總申報,匯總后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30萬元,其中可以享受該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可以享受的減免稅額為142250元,假設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張某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07250+ 54750-142250=19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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