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根據稅法要求,合伙企業(yè)的個人投資者從合伙企業(yè)對外投資分會的股息紅利不并入合伙企業(yè)收入,而是應當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按規(guī)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這里是不是就有一個稅會差異?稅法要求單獨計稅,不能并入合伙企業(yè)收入。那會計處理上,還能計入投資收益嗎?年末還要結轉利潤嗎?或者應該怎么調整?

84784977| 提問時間:2022 04/1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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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會計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2022 04/12 12:13
陳詩晗老師
2022 04/12 12:13
你這個調整他指的是你申報表上調整,不是分錄調。
84784977
2022 04/12 12:23
老師你好,那就是利潤按會計處理的結轉。合伙企業(yè)的留存收益,根據先分后稅的選擇給個人合伙人代繳個稅時,是要調整這部分利潤嗎?
陳詩晗老師
2022 04/12 12:27
對了,直接調節(jié)利潤就行了。
84784977
2022 04/12 12:57
好的,謝謝老師
陳詩晗老師
2022 04/12 13:01
不客氣,祝你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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