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居民個人張某為獨生子女,父母均已年滿60周歲,張某的兒子就讀于某小學。2020年張某收入及部分支出如下: (1)每月從單位領取扣除社保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后的工資10000元,截至11月底累計已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330元。 (2)取得年終獎60000元,選擇單獨計稅。 (3)利用業(yè)余時間為某公司設計圖紙取得勞務報酬2000元。 (4)每月按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償還房貸3000元。 (其他相關資料:以上專項附加扣除均由張某100%扣除 (1)計算2020年12月張某取得的工資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2)計算張某取得的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3)計算張某取得的勞務報酬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額。 (4)計算張某取得的2020年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5)計算張某就2020年綜合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應補繳的稅款或申請的應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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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120000-24000-12000-60000-12000)×10%-2520-330
2,60000×3%
3,(2000-800)×20%
4,(120000+3000×80%-24000-12000-12000-60000)×10%-2510
你計算一下結果同學
2022 05/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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