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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李四、王五擬共同出資50萬元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設置的股東名冊中記載了張三、王五、李四三人的姓名與出資額等事項,但在辦理公司登記時遺漏了王五,使得公司登記的文件中股東只有張三、李四二人。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王五不能取得股東資格 B.王五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參與當年的分紅 C.王五取得股東資格,但不能對抗第三人 D.王五不能取得股東資格,但可以參與當年的分紅 老師這題選什么呀

84785029| 提问时间:2022 06/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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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
你好,可以參考選項C。 合同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稱為第三人,不能對抗第三人 是指不能以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損害第三人的合法 權利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對第三人不生效力 。比如這時還有個合同以外的人員,李七,那么合同不能對抗李七,這是合同相對性原則的體現(xiàn)。
2022 06/1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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