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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有一道單選題,甲公司聘用趙某并與其訂立了兩年期限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4個月,試用期月工資3600元。試用期滿月工資4500元,試用期間,甲公司依照約定向趙某支付了試用期工資。后來趙某要求賠償,甲公司向趙某賠償金額為多少,選擇答案是9000元。 不應(yīng)該是4500-3600=900元,兩個月就是1800元嗎,不明白怎么去理解這個答案,請老師講解一下。謝謝

84785002| 提问时间:2022 07/1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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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老師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
兩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多久 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期限?2 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所以賠償4500*2=9000工資
2022 07/14 23:23
84785002
2022 07/15 07:03
意思是賠償金額是不用管是否已支付超出的試用期工資的嗎?只算滿月工資×超出的月數(shù)。不用扣除那兩個月的試用期工資。
魯老師
2022 07/15 08:46
是的,超多2個月試用期,賠償2個月試用期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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