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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方開出的增值稅票開錯金額,多開了金額,但收票方已經(jīng)認(rèn)證了,后來發(fā)現(xiàn)錯了,該如何處理,紅字發(fā)票是開票方去開,還是收票方去稅務(wù)開?

84784968| 提问时间:2017 06/1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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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您好!其實這個可以雙方協(xié)商一下,抵減以后的貨款就行了,不用搞得那么麻煩。
2017 06/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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